永新縣2015年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工程
施工監理服務(第二次)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新縣2015年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工程施工監理服務(第二次)已由吉安市水利局以吉水利農水字[2015]164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永新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財政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監理服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永新縣。
2.2 招標規模:總投資約2650萬元、本次施工監理招標48萬元。
2.3 計劃工期:暫定:于2015年10月26日開工,2016 年3月15日完工,共142日歷天(具體以簽訂合同為準)。
2.4 招標范圍:改造2.35萬畝高標準農田。
2.5 標段劃分:施工監理標1個標段。
2.6 招標內容:施工全過程中的監理服務。
2.7 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2)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4)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備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5)監理部除總監理工程師外,其他現場監理人員配置:每個標段配置1個監理工程師和一個監理員(其中7名監理工程師需持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其他7名監理員須具有有效的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了信用登記手續。
(7)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8) 其他要求:(一)至(五)條投標人均需提供相關原件。
3.2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施工監理標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本次施工監理標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施工監理招標的投標者,請于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永新縣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西中匯工程技術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網下載招標文。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本次施工監理標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11月9日15時00分,地點為永新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有關說明
7.1 有關本次施工監理標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補充材料,將在永新縣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西中匯工程技術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網上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7.2根據贛檢發預字【2013】3號文及贛水建管字[2013]239號文件規定,擬參加本工程施工監理投標申請人或投標人必須自行到單位所在地或業務發生地檢察機關申請對本單位及擬投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查詢結果有效時間為招標公告發日至投標截止日,否則無效),并將查詢結果原件在開標現場同投標文件一并遞交,否則其投標文件在開標現場按無效標處理。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在評標中給予該投標人扣分處理。
7.3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評標辦法評標辦法中業績是指近10年內(2005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不含開標當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類似單個合同價在不低于本次招標控制價的60% 的土石壩、堤防、灌渠工程項目。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江西省招標投標網、吉安市招標投標監督網、永新縣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西中匯工程技術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網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永新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工程項目部
地 址:永新縣水利局
聯 系 人:顏先生 電 話:13879661672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中匯工程技術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翠林路鹿璟名居D棟2801
聯 系 人:陳先生 電 話:13479688801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