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縣城生態用水及水系連通工程EPC(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及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分宜縣城生態用水及水系連通工程EPC(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已由上級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分宜縣中小河流綜合治理和水系連通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及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分宜縣城生態用水及水系連通工程建設,進行生態環境補水,維系良性水循環。對城區水系進行連通和生態環境補水,改善城區水生態環境。加固西坑水庫引流渠,新建分層取水口1座(西坑水庫取水口),埋設西坑水庫至分宜縣第二水廠輸水管線,管線長約10km,管徑1.2m;袁河提水新建水閘閥,埋設輸水管線;新建鈐山湖工程;本工程等別為Ⅴ等,五級水工建筑物,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
2、招標范圍:包括勘察、測繪、施工圖設計、技術服務等所有設計服務內容,須包括完成本項目所有功能需求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竣工試驗、驗收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等工程內容;
3、標段劃分:一個EPC總承包項目,一個施工監理標段;
4、招標金額:工程總投資為2.85億元,本次招標勘察設計費約382萬元,建安工程投資約8500萬元;①勘察設計費為財政部門審定的建安工程投資的4.5%結算,工程施工承包費為財政部門審定的工程單價的95%結算;②施工監理控制費率為財政評審審定的建安工程投資的1.2%;
5、計劃工期:勘察、設計工期:60日歷天;計劃施工工期:365天;
6、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設計標準、規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1投標人必須為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由獨立企業法人組成的聯合體;
3.2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各方)必須在江西省水利廳辦理了江西水利建設市場信用登記手續(以水利廳最新的名單為準)或是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信用平臺中(水利勘察設計企業、水利施工企業)的用戶并且信息登記狀態為已完成登記。
3.3資質要求:
①投標人要求具備水利行業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專業乙級及測繪乙級或以上資質;
②投標人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或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擬投入人員要求:
①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②擬派施工人員要求:施工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同時執有水利水電工程一級建造師(含臨時)注冊證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投標時無在建工程。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為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③擬派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同時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工結構)資格;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超過兩家,并提供簽署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及其工作范圍,牽頭單位必須為設計企業,且聯合體一方不得同時另外單獨參與或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投標。
3.6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投標人無被行政主管部門作出限制在本地區投標且在限制期內的行政處罰;
3.7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3.8本項目不提供設計方案補償費。
4.施工監理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4.2 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4.3 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下同);
4.4 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證書;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4.5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了信用登記手續。
4.6 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4.7其他要求:①以上(1)至(5)條投標人均需提供相關原件。
②本工程監理標至少投入:總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人員4人(含監理工程師至少2人,上崗監理人員均應具有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監理員上崗證書)。
4.8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企業用戶庫中登記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4.9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4.10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本次監理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EPC總承包項目及施工監理標段投標者,請于 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0日,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EPC總承包項目投標文件(紙質招標)遞交,投標截止和開標時間:2018年11月21日上午9 時30分整。投標和開標地點:分宜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6.2施工監理標段投標文件(紙質招標)遞交,投標截止和開標時間:2018年11月21日上午9 時30分整。投標和開標地點:分宜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其投標無效,招標人不予受理。
6.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①EPC項目為項目負責人②施工監理標段為授權委托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場查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表內容)。未按要求出席開標會或未提供上述必須出席開標會有關人員有效證件原件的投標人,視為其放棄投標,投標文件在開標現場按無效標處理,不進入資格審查。
7.有關事項說明
7.1本次招標的澄清、修改和補充等材料,將及時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上發布,請各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7.2本次監理招標評標辦法中的類似工程指投標人在近10年內(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不含開標當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個合同價不低于招標控制價60%且有與招標工程(主體工程)相類似的工程,且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7.3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如投標人擬投入的施工項目負責人(建造師)存在以下情況的,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本項目中標候選資格:1)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且此項目中標候選人尚未公示的;2)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公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尚未簽訂合同的; 3)為公務員或本單位以外的人員。
7.4本次招標全過程由分宜縣水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進行監督(聯系電話:0790-5881648)。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公告將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西省招標投標網、分宜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江西中匯工程技術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網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分宜縣中小河流綜合治理和水系連通工程項目部
地址:分宜縣站前路61號
聯系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13767281115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中匯工程技術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分宜縣體育中心一樓
聯系人:歐陽先生 聯系電話:1897083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