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渝水區小型農田水利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18年渝水區小型農田水利項目已由上級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渝水區農業水價改革暨高效節水灌溉工作項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新余市渝水區下村鎮、水北鎮等;
2.2 招標金額:約200.04萬元;
2.3 工期要求:77天;
2.4 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所約定的所有內容;
2.5 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6 質量要求: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 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 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有效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含臨時)注冊證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為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5) 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 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證書;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擬投入的項目建造師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
(7) 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出席開標會,且不能為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并在開標現場遞交原件核查,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方法
本次施工招標采用資格后審,不設置業績條件。根據江西省水利廳贛水建管字【2017】108號文的規定:投標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 30 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評分相加后,總得分前30家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投標,投標人必須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廳通過從業單位信息備案審核,且已辦理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的單位。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施工招標的投標者,請及時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站下載招標文件(不清楚或有疑問需咨詢的,請致電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客服電話:400-9980000)。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8年10月8日上午9 時30分,開標地點:新余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余市贛西大道1958號)。
6.2投標人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電子版投標文件至電子招標系統中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投標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項目的建造師擔任>)須在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出席開標會,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場查驗。未按要求簽到或未出席開標會的投標人,視為其放棄投標,投標文件在開標現場按無效標處理,不進入資格審查。
7. 其它事項
7.1關于本項目標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補充等材料,將及時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7.2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及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贛水建管字[2012]341號)關于外省施工企業二級注冊建造師不得在我省執業規定,本次施工招標不接受外省施工企業二級建造師參與投標。
7.3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如投標人擬投入的建造師存在以下情況的,一經查實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本項目中標候選資格:1、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且此項目中標候選人尚未公示的;2、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公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尚未簽訂合同的。
7.4擬投入的建造師不得為國家公務員或本單位以外的企、事業單位人員,一經發現視為主動放棄本項目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上報行政監督部門記不良行為。
7.5本次招標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時將公示開標現場開啟了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信息,公示信息內容包括投標人名稱、資格審查入圍名單、資格審查結果及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其注冊執業證號。中標后,施工企業應當與招標人簽訂《中標項目關鍵人員到位到崗承諾書》和《廉政協議書》。
7.6本項目招標全過程由新余市水利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電話:0790-6441306)進行監督。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