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公用城二期(住宅及配套)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工程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由2018-360122-70-03-00148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昌市政大道房地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南昌市政公用城二期(住宅及配套)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工程;
2.2項目地點:南昌市新建區望城鎮;
2.3本項目投資:本項目投資約22億元;
2.4建設規模:南昌市政公用城二期DAK2017013 B地塊、DAK2017014(A、B、C)地塊、DAK2017015地塊,建筑面積約77萬平方米 ,包括洋房、高層、合院及其配套。其中洋房88棟(7F,建筑面積約29萬平米)、高層21棟(17F—32F,建筑面積約25萬平米)、聯排合院14棟(建筑面積約2萬平米)、地下室建筑面積約18萬平米,相關配套建筑面積約3萬平米,本項目高層住宅將采用裝配式構件。
2.5招標范圍
2.5.1設計部分:本項目工程設計包含建筑施工圖設計(包括建設范圍內的總圖、建筑、結構、水電、暖通、消防、室外管網、節能、綠建等);預制裝配式施工圖設計;景觀方案及施工圖設計(包括建設范圍內園林景觀、室外照明、道路等);室內裝飾方案及施工圖設計(包括大堂、電梯廳標準層、樣板房、售樓處及商業公共部分等);智能化專項設計;幕墻專項設計;鋼結構專項設計;建筑人防專項設計;設計概算;材料選樣以及施工至竣工階段全過程設計技術服務。
2.5.2建安部分:施工圖設計范圍內所有工程建設施工、材料設備采購及安裝、裝配式構建等工程(室外給水及一戶一表工程、燃氣工程、網絡通訊工程、有線電視工程、電梯采購安裝除外),其中本項目高層住宅將采用裝配式構件。
2.6標段劃分:1個標段。
2.7工期要求:施工工期900日歷天、設計工期60日歷天。總工期960日歷天(具體以發包人或監理發出的開工令為準)。
2.8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9質量目標:南昌市優良工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 < >< >< >.1本項目接受投標人聯合體投標,但聯合體的牽頭人須為施工單位,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共同簽訂聯合體協議書。開標時應出示有效的聯合體協議書,且聯合體成員個數不得超過叁家。
3.7.2聯合體牽頭人應為施工單位(牽頭人必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7.3聯合體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
3.7.4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負責24個月內無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網絡查詢系統中可以查詢到的行賄記錄,證明出具時間須在本公告發布日之后。
3.7.5投標保證金:80萬元(由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提供)(本項目執行《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昌市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實施年度保證金制度(試行)的通知》(洪府廳發〔2016〕74號),年度投標保證金繳存證明與逐次繳納投標保證金同等有效。)
3.8本項目采用現場報名、資格后審。
3.9投標人不符合3.1~3.7條要求的,資格審查不合格,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4.投標報名須知
4.1 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1)單位介紹信(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提供);(2)授權委托書、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勞動合同原件(由注冊建造師擔任);(3)聯合體協議原件(如有);(4)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設計單位分別提供、裝配式混凝土構件生產工廠無需提供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設計單位及裝配式混凝土構件生產工廠無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5)本公告資格條件(二)中的3.1-3.4相關證書。(6)投標申請人(或聯合體成員)為外埠來贛單位應持有江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進贛投標備案通知手續材料原件或按江西省住建廳《關于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實行信息登記管理的通知》(贛建辦【2017】14號)文件精神辦理相關手續,開標時提供江西省住建廳官網查詢頁面的打印頁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時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份;
4.2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 7月 12 日至2018年 7 月 18 日每天(不含節假日)下午14:30-16:30(北京時間),在新建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現場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
5.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南昌市新建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及新法制報上發布。
6.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南昌市政大道房地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周女士
電 話:13870951164
招標代理機構: 江西中匯工程技術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鄧女士
電 話: 18079118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