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區竟城鎮(西河三河段)防洪工程沿河北路工程施工及施工監理招標文件補遺
編號002
各潛在投標人:
為避免引起文字理解歧義,根據江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有關評標辦法的通知》(贛水建管字[2014]64號文)的相關規定,對昌江區竟成鎮(西河三河段)防洪及沿河北路工程施工及施工監理招標公告補遺如下:
1、針對2014年11月26日補遺一(編號為001),進行更正。
2、招標公告第3.1(5)款替換為:參與投標的施工企業在近5年(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不含開標當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單個合同價不低于本項目水利工程部分招標控制價的70%的相類似的河道治理、堤防工程、土石壩或灌渠業績。申請人提供評審的業績須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入庫并公示的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和相關驗收材料(驗收材料必須是合同工程完工驗收、主體工程投入使用驗收、竣工驗收技術預驗收、竣工驗收等4項驗收之一)。
3、本工程施工及施工監理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有關業績說明都以本次補遺為準。
4、本工程施工及施工監理開標時間順延至2014年12月16日上午9時30分;招標文件下載及報名時間順延至2014年12月15日;投標保證金到帳截止時間順延至2014年12月15日下午16時整,保證金賬戶不變。
5、投標人參加本項目工程開標會,即視為收到并同意澄清補充通知,對此無任何異議。
景德鎮市昌江區竟成鎮(西河三河段)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建設項目部
2014年12月1日